一、申請對象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含國立臺灣大學系統)已登記客語學程之在學學生。
二、獎學金內容
(一) 修課獎學金
修習並完成本學程採認之三門課程者,得申請獎學金 新臺幣3,000元整(課程不得重複採計)。
(二) 修業證書獎學金
修畢本學程並取得修業證書者,得申請獎學金 新臺幣10,000元整。
(三) 客語能力認證獎學金
在學期間取得客語能力認證者,得依通過級數與腔別申請本獎學金。
初級合格者:新臺幣 1,000元
中級合格者:新臺幣 3,000元
中高級合格者:新臺幣 5,000元
註1:依申請表單填寫次序進行審核,核發總額以當年度中心可支用之經費為準。
註2:不同腔別可以申請多次獎學金,例如:同時通過四縣與海陸腔初級,則可以分別申請兩次初級合格獎學金。
三、申請時間
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30日
五、其他規定
獲得修課獎學金者,須協助本學程舉辦相關活動至少 一次(約4小時)。
本院保留解釋、修改、變更或終止活動之權利。
六、聯絡資訊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 客語與客家文化教學研究中心
專任助理:林曦
電話:02-7749-1608
Email:marisollin0515@ntnu.edu.tw